卫生部:医师多点执业全国推开
卫生部医政司公布了《关于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称,在前两年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基础上,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范围。
按照通知要求,扩大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地区包括: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省级联系试点地区;每个省(区、市)除上述城市外的两个地级市。
这意味着,医师多点执业将在全国推开。
此前,北京、广东、海南等地已经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大多数地区多点执业遇冷,出现了“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现行人事制度和医院、医生的顾虑成为导致这种状况的重要因素。
降低准入门槛
医师多点执业一直是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部分。
2009年9月月,卫生部下发了《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随后,广东、海南、云南、四川、北京、江苏等地相继展开医师多点执业试点。
北大光华管理学院教授刘国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多点执业对全科医生制度的建立非常重要,不仅能在短期内充实全科医生队伍,而且能够帮助带动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
此前,医师多点执业的试点由各地方主动提出,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卫生部最新关于扩大执业范围的通知,不仅将试点涵盖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和省级联系试点地区,而且扩大到每个省(区、市)除上述城市外的两个地级市。
按照通知要求,一般情况下具有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其多点执业以及身体健康的医师,均可申请多点执业。
之前几个启动多点执业的试点地区,大都要求申请多点执业的医师要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卫生部在全国推广的要求中,将这一资格门槛有所降低,这也使更多医师符合申请多点执业的资格。
同时,通知规定更为严格的管理与考核方式。多点执业医师应当接受每一个执业地点的卫生行政部门及所执业的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和考核。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负责综合其他执业地点的考核意见,归入该医师定期考核档案。
按照通知要求,各省(区、市)需要在8月15日确定新增试点城市,并上报卫生部医政司。
风险保障
医师多点执业已有近两年时间,获得了公众较高的认同度。
中国社会调查所广东分所曾于2009年6月在广东省十个城市做过调查,八成受访公众支持医师多点执业。其中一项理由就是,“可以促进医疗资源的再分配。”
然而,实际情况却远没有预计的乐观。
广东省在启动多点执业试点以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医生登记申请多点执业。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北京。今年3月1日,《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然而在近3个月的时间里,北京市仅有10余名医生真正签约多点执业。
很明显,医师多点执业并没有受到医生的青睐。
“对医生来说,多点执业意味着更大的压力和风险,但却没有相应的保障。”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比如遇到医疗纠纷,医生往往处于很被动的位置,而一旦多点执业,再缺乏相应的保障,医生的处境将更加艰难。在国外,这种纠纷将会由保险公司处理。”
此前各地的管理办法当中,仅北京市提到,在申请注册时,需要“申请人本人医疗责任保险凭证”,而其它试点地区均未明确对此做出要求。
而且现行的人事制度也不利于医生自由流动。对医院而言,医生是其重要的人才资源和竞争力保证,医院并没有鼓励医生多点执业的动力。
鉴于此,有医改专家指出,开展医师多点执业需要改革现行公立医院的人事制度,同时对医生多点执业的责任、权利、风险等予以明确和保障。